今天特激动,因为买到了一本好书,一本厚度可以和《新华字典》有得一拼的书——《来自民间的叛逆》。
这本书是讲美国半个多世纪的传奇的民歌历史,对于这份历史已经略知一二以及对于那些音乐家的大名耳熟能详的我,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更详尽的了解美国民歌,攫取到那一首首打动我的歌曲背后的故事。
美国民歌,英文是American Folk,不过在中国,似乎称之为民谣比较贴切。因为“民歌”这两个字,在中国,被春晚那些歌功颂德的严重脱离了大众的歌曲所污染,挂着羊头卖狗肉。民歌,顾名思义,应该是人民的歌,来源于人民,一般紧密联系于社会议题,为人民歌唱(不是为领导歌唱),并在人民中传唱。而这本书的前言部分也着重强调了这个,我引用一段:
真正的民歌大都是很美的。按照民歌的传统定义,民歌是指流传至今,没有(或者说不知道)作者的歌曲。在没有广播电视排行榜的古代,一首歌要是能流传下来,没法靠炒作,必定得有很多人喜欢才行。也就是说,民歌是经过时间检验的东西。可现在的许多所谓“晚会民歌”都是几个专业作者为了响应某个号召而写的,并由晚会导演们为了搞平衡而硬推出去的.许多歌曲没有群众基础,这样闭门造车似的造出来的东西当然不会有多少人喜欢。
美国民歌,是我最为喜爱的两种音乐风格之一(另一个是布鲁斯)。我喜欢他的形式,任何人,你不必拥有一副好嗓子,只要你有一副嗓子,就可以拿起一把吉他,去表达自己歌唱生活。也正如这本书的标题所写的,它大多歌唱的是我们生活的不幸(也因为我们的生活大多数时候是不幸的),歌唱来自于民间的叛逆。
我准备花一段时间好好的去拜读这本近700多页的美国民歌圣经,来自于博客名人——土摩托的书。
我也喜欢土摩托